拥有马赛克系统后奇怪的人设增加了(76)
还说什么等他死了,会好好照顾凌云。
为什么会这样啊?江寒枫之前都是骗他的?他不是恐同直男吗?怎么会真的想和凌云在一起?
沈映雪很不爽,好在如今的他已经有了簪花巷,不会像以前那么弱势。就算江寒枫对凌云是真心的,他也不害怕。
江寒枫喜欢的是凌云,跟他花主有什么关系?
“我是真心敬重您,怎敢有如此大逆不道的想法?”江寒枫道,“您是凌云的父亲,我心慕凌云,对您也如同对待亲生父亲一般。先前是我失言,但我句句都是真心话。凌云他……我会代他照顾您和成玉,为您养老送终。”
诸成玉是个心思单纯的少年,又是眼盲的白子,一样需要人照顾。
如果花主真的老了,这份责任他会承担起来。
沈映雪“啧”了一声,“你只比我年轻十多岁。”
他当初报出的年纪是四十岁,江寒枫都快三十了。
江寒枫默然不语。
沈映雪无奈地发现,自己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说:“我的身体已经恢复地差不多,最近几日就要收拾东西打道回府。你已经跟了我许久,剩下的时日不必再跟了,回你的玉鼎山庄去吧。”
“我不回去。”江寒枫说,“我想同您一起回簪花巷,见一见凌云。”
沈映雪问:“为什么?”
江寒枫心道,是时候阐明心迹了。
“您是个嘴硬心软的人,虽言语上一直嫌弃我,却容忍了我的诸多无礼求情。当初让我留在簪花巷,恐怕也是看到了我对凌云的一片诚心。单凭我,恐怕还不足以让您做到这般,恐怕是凌云也对我念念不忘,您才与我亲近。”
沈映雪:“……”
又开始了,那种明明没有马赛克,但就是听不懂的话。
“您可以考验我,我之前立下的誓言,如今不曾更改。请让我见凌云一面吧,我实在是心里惦念着他。”
沈映雪没想到凌云才出场没几天,就有人这么喜欢他了。也没见那个身份有多大魅力啊……果然花主的残疾,还有脸上的胎记阻拦了一部分爱意。
“如果我说凌云死了呢?”沈映雪冷声道。
“怎么可能?”江寒枫声音微微提高,“您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有迹可循,凌云活的好好的。”
沈映雪让屋里人都出去,招招手,让江寒枫过来些,低声笑道:“你可知我身上有什么病?”
“您确实沉疴在身,是外伤毁了筋脉,还有内伤有损肺腑。”
“你错了。”沈映雪怀着报复的心情,给江寒枫安排好了他的爱情,“我身上的伤,并非是伤,也并非人为,而是一种病。你给凌云把过脉,应该知道,凌云也是相似的脉象。”
江寒枫从来没听说过世上还有这样的病,但是他没听说过,不代表没有。
花主低声道:“凌云的病,比我还要严重,他如今不过二十几岁,脉象却与我相仿,我尚且有内力傍身,凌云却没有。他还是个疯子,发起疯来,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常常心绪激荡,吐血昏迷。”
江寒枫想到与凌云相处时,确实是这样的。凌云疯疯癫癫,时好时坏,经常吐血,大部分时日都在发呆昏睡……这样一想花主也确实如此。
但花主清醒得很,他和凌云不一样。
凌云行为无状,花主翩然有礼,冷静克制。
花主的理智胜过这世间大部分人,他清醒的很,并非凌云那样的疯子。
江寒枫从前也想过,花主和凌云有一些相似之处,但都因为凌云的疯病和花主的清醒推翻了他们是同一个人的结论。
如今听到花主的解释才恍然大悟。
难怪……
花主说:“凌云这个孩子,就算现在不死,也没几年好活了。他未必比我活的更久,你若是认定他,一定要嫁给他,岂不是要早早地守寡?”
江寒枫:“……”
花主丝毫不觉得有哪里不对:“何必葬送自己的一生?你与凌云无法诞下子嗣,你又是男人,哪怕忠贞不二,也无人给你立什么贞节牌坊。更何况,我还有晶儿和诸成玉,不会把簪花巷交给儿媳打理。你可要想好了,嫁给凌云,往后就要过无依无靠的日子了。”
沈映雪感觉到了江寒枫的僵硬震惊,非常高兴。
让你总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总算是报复回来了!
第37章 联盟
回簪花巷的时候,沈映雪依然很高调,乘坐那辆小房子一般的马车,后面跟着簪花巷的大队人马,毫不遮掩地原路返回。
去玉鼎山庄的时候,沈映雪没带太多人过去,是以打斗之后,簪花巷落了下风。
如今正道之人发觉花主出行,排场像王孙贵族一般,再想到之前仅凭那么几个人就没让他们讨到好,愈发谨慎,不敢轻举妄动。
沈映雪发现江寒枫比来的时候安静很多,有点奇怪,就问他:“你近日为何总是不言不语?莫非是有什么心事?”
有马赛克系统在,沈映雪早就把之前说过的话忘干净了。
沈映雪也能察觉出来自己忘了些事情,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是坚定了他有仇当场就报复回来的决心,省的以后不记得。
江寒枫幽幽看了他一眼,缓缓摇头,“我……只是有些事情没想清楚,我会好好想一想,满足您的期待。”
什么期待?
沈映雪看了看其他人,发现他们也是不明所以。大概是自己和江寒枫私下里的谈话。他不方便暴露自己的病情,努力假装成正常人,朝着江寒枫点头,“随你。”
马车突然停下来,赶车的下属道:“主人,外面又有人拦路。”
他们回江南的路上遇到过不少人,那些人打扮成劫匪的模样,黑布蒙面,完全不露身份。
簪花巷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些人是外面那些江湖门派派来试探他们的。
兰锦无聊道:“这一批又一批,也没有点新意,每次要么是拦路打劫,要么直接暗杀,我都看腻了。”
他从马车中出来,看到前面那几个人。
今天过来拦路的,还真和往常不一样。他们穿的不是同款黑衣,而是普通的常服,也没有蒙住脸,直接以真面目示人。
倒不是他们有多么光明磊落,这些人身上都带着伤,是被腐蚀之后,如同烫伤烧伤般的可怕模样,他们有的伤的是脸,有的伤的是四肢,分外狰狞可怖。
兰锦看到这些人,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暗自觉得庆幸,还好沈映雪没亲自出来,不然就要被吓着了。
他面带微笑,语气一如既往地阴柔:“你们几个又是来做什么的?”
“怪我们兄弟几个有眼无珠,得罪了花主,惹了这一身伤,如今想过来赔罪,也请您高抬贵手,赐下解药。”
“你们倒是不客气,我也不绕圈子了,我这药性烈得很,虽称不上见血封喉,但也无药可解。你们来找我要解药,那还真是找错人了。”兰锦笑着说,“退一步说,就算我真拿出解药,你们敢用吗?”
那个头发掉了大半,半张脸都血肉模糊的人毅然道:“敢。”
“好啊,有魄力!”兰锦丢出去一个瓷瓶,“尽管涂,让道,别误了主人赶路。”
那几个人拿着瓷瓶,慢慢让开,看着马车远去。拿着瓶子的那个男人,打开塞子,嗅了嗅里面的味道。
微甜,带着芬芳的花香,又有一种血一般的锈味。
“如何?”锦衣男人从后面走出,他手上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扇动,没有闻到有什么奇怪的气息,颇为忌惮地看向那个瓶子。
这人正是祝让。
那个秃头男人说:“就是这个东西。”
祝让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接过那个瓶子,看着秃头男人身上的伤,“花主的脸,应该就是被这东西毁的吧?也不知他的腿,又经历了怎样的磨难。”
真可怜啊。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令祝让忌惮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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