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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价经纪人(11)

作者:车厘子 时间:2021-10-04 09:50 标签:重生 娱乐圈

  我每日每夜徘徊在她的阳台 为她吟诵 那些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哦我心爱的女孩 麻烦把头低下来 看看我手心中满满的爱
  哦我心爱的女孩 请别意外
  就像飞鱼依赖着大海 我会爱上你 这多么自然……”
  短暂的吉他前奏后,骆飞轻轻晃动脑袋,随着简单却跳跃的旋律唱出这首自己写的歌曲。月光下,他的侧脸忽明忽暗,仿佛镀着一层银色的光。
  黎锦身子前倾,静静坐在床上。他已经忘了上一次听到这样动人的旋律是多久之前的事,当舒慕仿佛套用公式般完成一个又一个高音之后,他的心就再也没被谁的歌声打动过。
  而就在这间小小的、破旧的、因为停电而失去一切光亮的房间里,他又一次邂逅了这种心动。
  这种心动就像初中放学时你经过那片落叶满地的树林,看到那个黑长直发的女孩时一般自然而美好。心脏在一瞬间被丘比特的金箭射中,这种感觉让你喉头发紧口中干燥,酸甜苦辣混杂在一起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你会小心翼翼,又充满期待地猜测,这是不是爱情的味道。
  黎锦觉得,他在这首歌里,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他意犹未尽地反复回味这种味道,直到骆飞停下手中的吉他许久,略带疑惑地看向他。
  “怎么了?”骆飞笑,“听傻了?”
  “没有。”黎锦回过神,为自己找面子,“你应该找个专业的作词。”
  “上次你就是这么说的。”骆飞轻轻微笑着,手掌拍了一下吉他的琴弦,“所以我才特别想红啊。我想,只要我成名了,也许我就可以找更好一点的词人为我写词,向更多厉害的人学习如何作曲编曲,然后站在被无数灯光照射到的舞台上,为台下的人唱我写的歌。”
  黎锦垂首微笑。
  “我知道,我太幼稚了。”骆飞低下头,仿佛吉他是他最亲密的爱人,他用一种宠溺而温柔的目光凝望着它,“小锦,对不起啊,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要做逃兵了。”
  黎锦猛地抬起了头。
  “我今天下午出去,买好了回家的车票,明天上午九点半的火车。对不起,要留你一个人为梦想努力了。”骆飞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黎锦想,他应该很想哭,但却不愿让眼泪掉下来,“真可惜啊,我还从来没有站到舞台上,我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被灯光聚焦,我还从来没有对着话筒,对着台下的听众,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告诉他们,好好听我唱这首歌……”
  然后,他的不甘心的不舍得的眼泪,忽然沉重地落了下来。
  他才十九岁,在他经历过的单纯的十九年人生里,歌唱是他的一切。他觉得,只要努力,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做不到,只要朝着梦想不断飞奔,总会到达那个梦想成真的终点。
  所以——
  “只要站到舞台上,被灯光照耀,被听众聆听就够了,是吗?”黎锦忽然站起身,问道。
  “什么?”骆飞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
  “只要这样就够了,是吧?”黎锦扯起一边嘴角,仿佛讽刺般轻笑。
  这么简单的要求,怎么可能达不到?
  就算现实要给你上最残酷的一课,那起码在最后一秒,让你面带微笑离去。
  “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 AM 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门左边那蓬无论春夏秋冬都不发芽的杂草丛里。
  可他怎么跟骆飞解释?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没好气:“问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说我偷来的,你就不唱了?闭嘴,干活!”他指着手边的插口,“这根线插这里!”
  十分钟后,所有设备准备就绪,黎锦单手撑住舞台边缘的木板突起,一跃而下。
  “开始吧,你的个人演唱会。”他伸出双臂,仿佛要拥抱空气中隐约漂浮的炙热气息,“舞台,灯光,还有我,你的听众。”
  如果你的梦想仅仅如此的话,那就实现它,又有什么大不了。
  骆飞抱着刚刚从架子上取下的电吉他——他并不知道这曾经属于舒慕——他拨动琴弦,电吉他低调地发出一个单音:“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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