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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当反派啊!(91)

作者:三千风雪 时间:2021-07-14 07:46 标签:都市情缘 穿书 年下 豪门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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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云所在的位置正好是玻璃屏风碎裂的正中间。
    他伤势太重,抢救室的灯亮到了半夜两点才熄灭,唐明奚盯着两个黑眼圈,得到了一个相对不错的消息。
    手术成功了,已经取出了患者体内所有的碎片。
    但是后脑勺跟腰腹上有两个较大的伤口,缝针之后还需要休息一段时间,麻药过去之后,明天一早就能醒来。
    唐明奚松了口气,跌坐在椅子上。
    还好还好,还好没有因为他害死了唐云。
    一坐下,唐明奚才发现自己腿上血淋漓的,裤腿上一片深色的血迹。
    因为刚才太紧张了,他竟然没发现自己也受了伤。
    想到这里,唐明奚忽然想起刚才的那一幕。
    其实论位置,他所站的地方才是最危险的,只是叶珩反应的很快,拉着他往旁边一滚才逃出生天。
    否则自己现在就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了。
    叶珩他……没事吧。
    唐明奚莫名地有些愧疚感。
    因为知道叶珩有男主光环,肯定会化险为夷,所以他当时压根就没担心过叶珩。
    但是……毕竟他也救了自己,一会儿去看看他的情况好了。
    当然是偷偷地:)
    唐明奚打定主意,问医生打听了一下叶珩的病房在哪里。
    离唐云的不远,上两层楼就到了。
    唐明奚腿上有伤,所以坐电梯上去。
    刚到病房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唐诺的声音。
    不知道为何,唐明奚的脚步缓缓停了下来。
    如同被水泥浇筑了一般,一步也无法向前迈进。
    叶珩的病房门口留了一条缝,唐明奚侧目,正好看到他躺在病床上。
    唐诺坐在凳子上,似乎跟叶珩在谈论什么,脸上担忧神情不减。
    大约已经来了许久了,从他的角度看过去,看不清叶珩的表情。
    但大概,也许,应该,挺温柔的吧。
    毕竟唐诺的性格很好,说话总是温柔似水。
    比起自己任性十足老给叶珩添乱,还是他留下来照顾男主比较好。
    唐明奚摸了摸鼻子,心想叶珩现在可能也不想看到自己。
    上赶着去探病好像有点自作多情,还打扰人家二人世界。
    他小腿疼得厉害,唐明奚却不像以前一样有一点点疼就娇气的大呼小叫,非要把叶珩折腾的团团转不可。
    如今染了一裤腿的血,他反而能忍受了一般。
    一瘸一拐的下了楼。
    作者有话要说:  作天作地的前提是有恃无恐的偏爱呢,,,
    如果察觉到没有了,自尊是不会让自己继续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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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具人唐诺上线!
    我知道大家都很着急跳海,我也真的没有在拖剧情,就是可能要有个几章的铺垫,跳海才会有看点!
    我如果拖剧情就不会双更了,双更就是因为担心一天一更大家觉得我拖啥的T.T,该到跳海的剧情时候就会跳,就五十多章的样子!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双更了!(这两天一直在漫展笔记本还老没电真的坐在地上在码字T.T
    看在双更的面子上,大家给我一点营养液和评论吧(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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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计划!
    第二天一早, 唐云果然如同医生说得那样醒了过来。
    只是他状态不是很好,只短暂的清醒了片刻, 看到唐明奚安然无恙之后,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唐明奚一不会照顾人,二不会做营养餐,只能像个美丽的花瓶一般,每天抽空在唐云的病房中坐一两个小时。
    一开始唐家高层都还沉得住气,等着唐云醒来,直到一周后, 唐云还是昏迷多, 清醒的时间少,高层以唐明奚大伯唐有为那一派人为首, 已经开始坐不住冷板凳了。
    董事会的会议几乎天天开,都是围绕着唐家是否应该由其他人代为管理, 直到唐云醒来之后再权宜其他事物。
    唐有为一派的旁支自然全都是拥护他出任董事长,但唐老太太则死不松口, 即便是唐云卧床不起,那唐家的事务也不能交给旁支,必须由唐明奚出任董事长。
    但唐二公子什么人大家都清楚,别说是出任董事长了,就这个花瓶性格,给他个经理位置他都处理不好。
    对此唐明奚表示,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好争的,看过原著的他不介意给大家剧透, 唐云重伤之后,唐家绝对是落在唐诺手中的!
    一个既有野心,又有能力, 还是唐家本家的嫡系儿子。
    哪怕他是一个私生子,也比唐有为名正言顺的许多。
    更别说如今明恒就在唐诺手中,而明恒遗留的都是叶珩的心腹。
    按照男主那个眦睚必报的性格,必然要在唐家安插自己最信任的左膀右臂。
    唐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而原著小说中,在叶珩杀回宁城之后,唐家当时也确实是由唐诺管理的。
    只不过跟现在的近况有了细微的差别,原著中唐云是被唐明奚给气病的。
    现在是为了唐明奚而受伤的。
    不管怎么改变,剧情好像都会自己修正为同一个结局。
    唐明奚想到这里,跑路的决心就更加坚定了!
    趁着大魔王叶小珩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养伤,唐明奚当即打定主意,要去一趟宁城宝华医院。
    自从叶珩回到云京之后,唐明奚一直苦思冥想跑路的计划,终于想起了一位原著剧情中至为关键的人物。
    唐明奚作为前期担任原著极品人渣的小boss,男主解决完他之后自然没有走向大结局,而是开启了身世副本,从而牵出了另一条线,闪亮登场的一位新人物。
    叶珩同父异母的弟弟,黎苏。
    唐明奚确实记得叶珩跟他说过,他父亲在娶了他的母亲之后,在外还有一个情人。
    黎苏就是叶珩父亲情人所出之子。
    唐明奚为了掩人耳目,没有坐唐家的专车,而是花了半天功夫注册了一个打车软件,做计程车去了宝华医院。
    坐在车上,随着一路风景的倒退,唐明奚脑海中的原著剧情一点一点浮现在眼前。
    黎苏之所以登场晚,就是因为前期他躺在病床上根本起不来。
    唐明奚记得他是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临床表现为造血困难,贫血和出血感染。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不能受伤,一旦身上出现伤口,患者将无法实现结痂,只会一直流血直到死亡。
    而且黎苏也是极为稀有的RH阴性血!
    跟叶月一样,遗传了父亲的血型。
    多么离谱的设定!多么弱智又强行的剧情!
    唐明奚为之绝倒。
    但在这本起点废物男主逆袭的小说中,什么离谱的设定都会凭空冒出来。
    不然作者怎么能写个一千多万字还不完结:)
    宝华医院位于一处宁静的郊区。
    唐明奚根据原著小说的寥寥几笔,愣是从一千多万字的大长篇中想起了黎苏的病房号码。
    推开1102的房间,唐明奚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下。
    病床上躺着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脸色苍白,沉睡不醒,面容跟叶珩有四分相似,属于一看就知道是兄弟的那种。
    他正在思考怎么打招呼比较合适,背后就传来一阵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咚咚咚”十分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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