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王变身男配(248)
“不仅可以吃,这个皮和多毛兽的一样有用。”宋卿时同样是用手三两下扒下来一整块皮,猛的将一头大野猪分成十来块的大块。
常年食用生肉的族虫们闻到了一股不同于多毛兽血肉的味道,他们甚至觉得这个味道更加好闻。宋卿时撕下一条肥美的腿部递给布莱,“你可以试试。”
面对送上门的腿部,布莱咽了咽口水,接过来低头狠狠啃了一口,血肉混着咬碎的骨头一起咽了下去,他眼前一亮又狠狠地啃了几口,“好吃!这个比多毛兽的好吃!肉还多!”
其他虫见一向挑剔的布莱都这样说了,纷纷拿了一点尝试了一下,纷纷眼前亮堂了起来。转身迫不及待的分享,然后就是学着宋卿时那种扒下皮毛,可惜雄虫们大多笨手笨脚,最后还是亚雌们出手才细心耐心的完整的扒了下来。
野猪的肉质比家猪的要紧致很多,吃起来也比兔子少了一股骚腥味,他们当然会喜欢吃。
特别是肉多,四头大野猪其实还不够吃,不过今天只是开胃菜,宋卿时给他们开个头罢了,明天这些雄虫自然就知道会去捕什么猎物性价比更高。
还好这里是异世界的原始社会,毕竟现代社会的经过工业和化学等各种污染后的野味已经不能吃了,谁知道会不经意吃到什么病毒。
比如他就知道因为吃野味引发过几次超级大范围的世界性的传染病,就算在医学已经发展起来的阶段的时候死亡率也极高。
不过他看着眼前的狂野的野人姿态,觉得应该把生火早点提上日程才行。
第210章 虫族世界12
自从部落接受野猪以后,雄虫们也知道兔子和野猪的天差地别,于是他们又开始狂逮野猪。
偏偏野猪之前因为没虫吃发展的非常快,而且都普遍体型超大,部落里常年吃不饱的虫子们满足了,现在他们不仅今天吃得饱,留给第二天的还吃不完呢。
野猪的皮通常是由更加细心耐心的雌性和亚雌来动手,一般是雌虫扒皮,亚雌们拿去洗干净,然后晾在中午能够照射阳光的地方。
部分皮子不用晒太干,宋卿时看差不多的时候就让他们收了下来,还有一部分继续晒到非常干为止。
“王,这是什么?”布尔凡把晒的半干的皮抱过来放在地上,刚好看到宋卿时手里拿出了一块薄薄的石片,前面似乎是被打磨过显得锋利。
宋卿时在用打磨好的石片将猪皮分割成了几大块,然后又切了一些细细的线条出来,拿出跟石片一起打磨好的有些粗大的骨针,麻利的把皮线勾在骨针尾部,这就是最原始的衣服缝制了。
周围的族虫们也好奇的围了过来,看着他的手指在多毛兽柔软的皮毛里翻飞,这次抽去了不好看的树皮,换上了更加结实有弹性的兽皮,修整过后的兽裙没有那么松散且有弹性,瞬间好看了许多。
“好漂亮啊!”
“摸起来肯定很软,穿起来也肯定很舒服!”
“我好想要啊,我家里上次还留了一点多毛兽的毛,不知道可不可以用。”
“布尔凡,你来试试。”宋卿时冲着对方招手,“你放心,这个没那么容易坏,是围着穿的,以后我看情况还会再改进一下。”
其实用牛羊的筋或者鱼肠子会更好一点,不过目前他还没看到有这些,只能先用皮线替代。
布尔凡激动的接过焕然一新的兽皮裙,小心翼翼的捧着在一众羡慕的目光中回树屋换了出来,他羞涩的说,“好暖和,好软,比之前的裙子穿起来舒服多了,就是有点重。”
亚雌和雌性们冲上去轻轻的抚摸,不时的发生感叹,“真的耶!”
很快,有亚雌跑回家把他收集的觉得好看的皮毛也拿了过来,“王,这个也能做吗?我自己做可以吗?”
“可以的。”宋卿时看皮毛还算完整,而且血迹也清理干净了,看起来应该挺爱惜的,“这个很容易的,你刚刚看会了吗?没有的话我再教你们一遍。”
一群虫围在宋卿时身边认真的观摩着,此刻完全忘了所谓的等级之分,还不时的因为新手的笨手笨脚而捧腹大笑。
他们并不蠢,本来就耐心细心,所以学的非常快,不到第三次教学就已经学会了。
宋卿时又简单的描述了骨针的做法,大家听的连连点头,想着等回去就试着做。
“那这么多皮,全部用来做线吗?”其中一个雌虫好奇的问道。
“当然不是。”宋卿时摇摇头,“你们看,扒皮的时候其实不能完全去除上面的肉是不是?我们可以把猪皮晒干,这样就可以长时间的储存起来,大家没事的时候可以吃点零食嘛。”
听他这么说,就已经有亚雌拿起一块提前分割好的,猪肉的油脂外干里软,比之前的新鲜肉别有一番风味,“好吃!”
当天晚上,大家光吃猪皮都吃饱了。
第211章 虫族世界13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自从宋卿时开发了新菜单以后,族虫就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他们现在知道什么是零食、什么是正餐、什么水果、什么是营养丰富。
森林太大了,菠萝还挺多的,再加上本来就等了太久的季节性果子,所以他们倒也没觉得腻。
至于野猪已经成为他们餐桌上的新宠,只有少许雄虫偶尔会去抓几只兔子回来,不过他们现在可不是为了肉,而是为了那身白色的皮毛。正是春天,动物们都在交配,再好抓不过了。
亚雌和雌虫心肠比较柔软,他们以前就觉得多毛兽的皮毛很暖和因此收了不少,所以倒也不是非常想要新的皮毛,还是吃饱肚子更加重要。
哈尔斯整天待在树屋里祷告,宋卿时也随他去了。有没有神回应他再清楚不过,世界的变化是很快的,到了一定程度就由不得对方不接受。
宋卿时的精神丝之前之前覆盖了森林的附近,他打算出去看看这片真正的原始森林是什么样的。
布莱跟在他身后讲解着几个族群的规矩,然后又说哪些哪些地方不能去,是其他部落的地盘等等。
“布莱,赤火族你了解多少?”宋卿时负手行走在密林中,两人走的很慢,竟然有一种悠然出行的感觉。
布莱和布尔凡原来都是赤火族的虫子,不过他们两个全部都蜕化失败了,再然后就一起来到了哈乐。可能是之前的经历影响,他们两个没有一点传统赤火族基因中的暴躁和狂妄。
“不是很了解。”布莱非常实诚的回答,“在赤火族,所有出生的幼虫都统一生活在一个地方,父亲母父有时候会来陪伴我们,在我们断白汁后吃的都是多毛兽。”
“等到我们五岁的时候,就会有祭司来把我们从那个地方接出去,我们会和父亲母父交谈一会儿,再然后就是等待蜕化结果。”
“要是有些感情比较深的,蜕化失败后父母不愿意养的就立刻扔出部落,愿意再养一段时间的就会去另外一个地方。然后待到父母不愿意再养的时候被赶出去,最多不能超过十岁,因为如果父母养的话,父母还得多向部落交猎物,而幼虫十岁已经可以自己捕猎生存了。”
“所以你们其实除了父母和那片专门管理幼虫的地方以外就不知道部落里其他的事情了吗?”宋卿时大约明白了。
提前将幼虫与父母隔开,这样不仅可以隔绝感情,让蜕化失败的幼虫被赶出去父母也不会伤心,还大概率可以保证这些被豢养的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幼虫们被赶出去生存几率不高。
按照布莱的说法,本来部落里粮食都是大家一起分,如果父母执意要养自己的孩子就得多向部落交猎物,长久下去并不是一个划算的事情。
“是的。”布莱的点头印证了宋卿时的猜想,“我们什么都不懂,是哈乐雄虫们出去捕猎的时候看到我们顺便带回来的。”
其他大家都差不多,半斤八两。一群什么都不懂的虫子们凑在一起,武力智力一个不占,难怪最后被硬生生整灭族了。
两人说话间,他们已经从丛林深处的幽闭中走到了有些许阳光可以穿透的地方,头顶的树叶不再那么繁茂浓密,金灿灿的阳光使得地上展开了不少淡蓝色、粉红色的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