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53)
第101章 杂志拍摄
别墅豪宅,名牌衣饰,陆天臣显然是打算把唐枫包装成一个有质感的明星,而不是平易近人的那一类。
但实际上说是包装也算不上,唐枫这个人和他本身的气质本来就和这些奢华的物品很搭,当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穿上Gucci或者LouisVuitton的高定,戴上产自瑞士的PatekPhilippe腕表时,陆天臣并没有从唐枫身上看到任何不搭或者是被衣物压制的感觉。
有些人穿再昂贵的衣服也不会多好看,而有些人不管穿廉价还是昂贵的衣服都很好看。
有些人天生就不是一个当演员或者歌手的料,而有些人天生就注定会成为一个巨星。
今天杂志社的拍摄主题是——自由,摄影师希望唐枫可以尽量表现出自己的特质,放松下来,不要模板化,人们喜欢真诚这个品质,也喜欢拥有这个品质的人,端架子的明星并没有多少人喜欢。
拍摄杂志对唐枫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而他也没有要掩饰自己这一优点的想法,当镜头对准他的时候,这个男人总能摆出非常规化的姿势。
一开始是一些比较儒雅英俊,类似现代贵族的照片,这些照片拍出来感觉不错,也很好看,但就像摄影师讲的那样,唐枫需要把自己的特质表现出来,如果仅仅是拍得好看,那天底下有一堆模特可以做的比他好。
和摄影师混熟了以后唐枫就开始胡来了,一开始是拉扯打理整齐的领带,摄影师迅速按下快门把这个画面记录下来,摄影师称赞着男人的表现,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快门按的迅速,他以为自己捕捉到了唐枫富有魅力的一面。
摄影师拍过不少明星,很多时候你在杂志上看到的漂亮图片有可能是几百张里唯一成功的一张,就在摄影师庆幸他今天早早抓到了唐枫“成功的一张照片”时,这个男人以最快的速度告诉他,这才仅仅是开始而已。
“我想来一些大胆的。”唐枫似乎有些玩疯了,对于重生之后的第一次杂志拍摄,也对应“自由”这个主题,他需要一些释放。
摄影师一听自然高兴,他们怕的可不是胡乱摆姿势的明星,而是根本不会去尝试的明星:“可以,只要你觉得舒服就行。”
然后唐枫把自己的领带扯了下来,用领带把自己的双手绑在一起,对着镜头做了个夸张又好玩的表情动作,就像是在惊叹他被绑起来了!
如果说一开始的一组照片是体现唐枫身为男人的魅力,诸如成熟、稳重、干练和贵气,那么后来的照片可就是一个大男人身后的小孩梦了。
唐枫会对着镜头露出大大的笑脸,也会衣服凌乱的躺靠在沙发上,一条腿落在地上,一条腿搭在沙发扶手上,那种大开的姿势有时候很让旁边的工作人员脸红心跳。
观众对唐枫的印象大概还停留在“古典美男”“儒雅温润”这一类毫无新意的词汇上,但如果他们看到了这组照片肯定就会对唐枫有一个新的了解,这个看起来稳重的男人会眯着眼睛咬手指头,会瞪着一双无辜又可怜的大眼睛讨好,也会转眼露出凶狠而具有杀气的表情……
杂志拍摄前所未有的顺利,摄影师不知疲倦的和唐枫在整个豪宅里四处乱逛,陆天臣一直守在旁边看着,没有阻止过唐枫的任何行动,这家伙不但有成为巨星的潜质,甚至也可以去当模特了。
一旦面对镜头,唐枫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魅力让人不敢直视,陆天臣有时候都会产生一种错觉,平时和他说话聊天的唐枫真的是现在镜头下的唐枫吗?
唐枫的行事作风很容易让人和他成为朋友,如果不是摄影师下午还有工作,估计他们还会在一起喝喝下午茶聊聊天什么的。
拍摄持续了半天的功夫,一切都很顺利。
“待会儿留下来吃饭,查尔斯也会过来。”送走了杂志社的摄影组,陆天臣说道。
听起来似乎不是那么令人期待。
第102章 三人行(一)
拍完杂志以后距离晚餐还有一段时间,唐枫闲着没事就干脆去睡觉了,他之前在陆天臣的家里住过一段时间,房间门打开的时候有些惊讶的发现客房还是原来的样子,没什么多大的变化。
“我以为你会把床单什么的换一换。”男人走进了屋子里,随意拉开衣橱,他留下来没带走的几件衣服甚至都还在着。
陆天臣靠在门边简单的留下了一句话:“好好休息,晚餐的时候我叫你。”随后把门一关人就离开了。
唐枫熟门熟路的去浴室冲了个澡,一丝不挂的就钻进干净温暖的被子里把自己裹成了一个春卷儿,他还是喜欢裸睡,皮肤的每一个毛孔都有一种得到解放在呼吸的感觉。
伴着下午从窗帘里渗透进来的淡橘色阳光,男人很快就拥着被子进入了甜美的睡梦里,短暂的睡眠总是容易让人陷入一个个的梦里,这些梦有属于费因斯的,也有属于现在的唐枫,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把人都缠在一起。
他梦到了自己第一次拿到A+级电影节影帝时候的情景,当主持人念出他名字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很快,微微有些泛疼,他当时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千万别犯病,千万别晕过去了,这可是现场直播,如果晕过去的话就太搞笑了,会很没面子的。
他都忘记了自己是怎么走上台领奖,演讲稿什么的也都不记得了,唯一记忆深刻的时候走下台后他借着去厕所的理由到外面赶紧服了两颗药。
夜风很凉,宴会厅里一派五彩灯光和热闹,他一个人站在外面深深吸了口气,仰头望着漫天的星辰,然后知道自己终于踏上了他想要的道路。
“唐枫,亲爱的……”
隐隐约约间似乎有人在他的耳边吹吐着热气,他记得他从前在家里养了狗和猫,那猫喜欢缩在他怀里取暖,然后那条狗总是在早晨的时候跑到他身边舔他的脸,就像现在一样,舔舔额头、鼻尖、脸颊还有嘴唇。
“查尔斯,别闹……现在几点了?”微微睁开眼睛的男人伸手过去一个手掌挡在查尔斯脸上,把人从自己身边推开。
懒懒的翻了个身,裹紧了被子,男人半眯着眼睛的样子一看就是还没睡醒,又黑又长的眼睫毛像两把扇子在眼底投下一片过分夸张的阴影。
查尔斯的视线停留在唐枫露出的肩膀上,从床边挂着的衣物来看这男人被子底下肯定是一丝不挂,他突然觉得自己饥渴难受,平时都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可是现在,他被自己强烈的渴望吓到了,原来是自己竟然是这么欲求不满的男人?
“亲爱的,已经六点半了,起来吃饭了,乖。”带着哄小孩儿的语气,查尔斯又欺身上前,低头亲吻着男人光滑的肩背。
“六点半?”唐枫揉了揉额头,那他就是睡了整整两个半小时,脑袋怎么这么晕啊?果然是睡的太久了吧。
查尔斯一边点头一边亲:“嗯嗯。”
好香好香,他家唐唐一定是睡觉前刚刚洗过澡了,真想全身上下都来舔一遍。
“查尔斯,你想吃我吗?”开始恢复清醒的男人半撑着脑袋,有些好笑的望着舔他手臂的家伙,查尔斯这样子看起来像一只小狗。
“我巴不得现在就把你吞进肚子里!”刚刚睡醒的男人果然是最性感了,看看那撩人的姿态,还有那朦胧的眼神,查尔斯吞了口口水,色迷迷的把手放在了唐枫的腰上。
该死,这被子是不是有些太厚了?
“可惜我现在已经不是你能吃的食物了。”某个人坏心眼儿的朝着查尔斯眨了眨眼睛,视线越过查尔斯望向站在门口的陆天臣,“老板,麻烦把这个不明生物带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