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喜欢我[快穿] 上(147)
满身的鲜血,心脏那里有一个洞,里面却空空如也。
谁都知道他命不久矣了,能坚持到现在也是动用了极其珍贵的秘药,否则早就已经魂飞西天了。
当时,叔叔已经说不出连贯的话来了,只把一瓶药交到自己手中告诉自己收好,还说了一句永远不要相信美人鱼。
然后,叔叔就倒在了地上,失去了声息。
她研究过那瓶药,结合叔叔曾经说的话,确实是能让海洋生物走上陆地的药。
难道这就是当初那个美人鱼,知道药剂在她这里来索要药剂的?
因此,戴尔芬很慌,而且害怕,而且慌。
可是转念一想叔叔在信里提到过那个人鱼应该是个女孩子,这个是个男孩子吧!
不,这可能是那个女人鱼的手下或者相好的。
她确实有心想给叔叔报仇,不过她更怕死。
她承认自己没骨气。
可是她都这把老骨头了已经骨质疏松了。
得了,把药剂给他吧。
于是戴尔芬一边唾弃自己一边转身回自己简陋的小木屋拿出了药剂交到了纪鸣辰的手上。
纪鸣辰:……
说拿就拿出来了?
原主这辈子没见过其他美人鱼,美人鱼换腿的市场不可能很大的啊!
她莫不是在诓我?
纪鸣辰对此表示怀疑。
于是纪鸣辰一伸手,“你先喝。”
戴尔芬:……
“看什么,万一你给我下毒呢?”纪鸣辰理所当然的道。
戴尔芬:……她倒是想,但是她不敢啊!
因为叔叔的事情,再加上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她对美人鱼有一种天然的惧怕。
“不敢。”她忙道:“可是我是人啊本身就有双腿的啊,看不出效果吧……”
“也是。”纪鸣辰有些为难,然后狐疑的看了眼戴尔芬。
戴尔芬吓得腿都软了。
“饶命啊,这药是真的,我绝对没有下毒。”
“话说回来,你怎么这么害怕我?”纪鸣辰摸了摸自己的脸,“应该是让人感到一见钟情的脸才对啊。”
戴尔芬:……
那是因为我知道您老是什么货色。
但是她不敢这么说。
纪鸣辰更加好奇了,外面不是传说美人鱼的肉能长生不老吗?那巫婆不应该是这个反应啊!
莫不是傅良雪在诓他?
不应该啊!
纪鸣辰眯起了眼睛。
这却把戴尔芬吓了一跳,连忙跪下,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纪鸣辰:……
还有其他美人鱼纪鸣辰不算是太过惊讶。
重要的是,当时戴尔芬还是一个小女孩……
纪鸣辰一甩尾巴,“你这药明显过期了好吧!”
戴尔芬:???
过期?
什么意思?
纪鸣辰:……
这个世界的人难道没有过期的概念?
“就是变臭,苹果腐烂知道吧,你这个药水就是烂了。”
戴尔芬:……
“这不是水果不会变臭,你闻,没有臭味的。”
戴尔芬说到这里,打开了药水瓶的盖子,一股恶臭铺面而来。
真上头!
戴尔芬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纪鸣辰:……
他这是被碰瓷了吗?
还以为终于能要回小鸣辰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
不行,没有机会就算了,现在机会摆在他的眼前,他不能放弃。
于是他抓起戴尔芬摇了三摇。
“快起来,不起来我就也把你心脏挖了信不信。”
“呃——别,别,别,我醒了,好得不能再好了。”戴尔芬立刻生龙活虎的站了起来,还跳了两下。
纪鸣辰:……
老国王很是焦急,他的儿子丢了。
已经整整三天了。
音讯全无。
傅良雪是他最小的儿子,因此也格外得老国王的喜欢。
老国王呵斥着骑士长,“你有没有派人出去找?都这么长时间了,其他人都找到了,怎么我的小儿子偏偏就没了,你该不会是对我的小儿子有什么意见吧!”
骑士长:……那倒没有,只是……
“陛下,您忘了,小王子他五岁的时候在花园绕了一整夜,十岁的时候因为没有人跟着他从自己房间走到餐厅用了整整一天,十六岁的时候在城里逛,因为追小偷和侍从走散,整整一个礼拜,骑士们才从城外的森林里找到他。”
说到这里,骑士长说得铿锵有力,“因此陛下您别着急,小王子他不一定是出事了,很有可能是——迷路了。”
国王:……言之有理。
可不是也有落水的可能性吗?
他小儿子可是个旱鸭子。
别想忽悠他。
给我去找!
骑士长:……
好嘛,堂堂的骑士,这么多年干的最多的事情居然是找小王子。
他还能说什么?找吧。
傅良雪此刻也很方。
这个森林好大啊,怎么走不出去呢?
他摘下脑袋上的叶子,坐在地上,烤着自己刚抓到的野鸡。
还好自己从小到大丢了不是一次两次了,野外生存的技能已经修炼得炉火纯青了,要不然非得饿死不可。
唉,出口在哪里啊!
他还答应了美人鱼要回来娶他呢!
万一时间过得太久美人鱼又救了别人怎么办?
难道要和别人一起共侍一妻?
不行,他不要。
美人鱼是他一个人的。
他站了起来,嘴里啃着野鸡,边走边吃。
凭借他出色的方向感,走这边准没错,只要认准一个方向不拐弯,他总能走出去。
傅良雪走得坚定不移。
纪鸣辰也很生气。
此刻他一半身子趴在沙滩上,另一半尾巴浸在水里,像条死美人鱼。
这都三天了,傅良雪怎么还不回来看他?
该不会傅良雪那个狗当初真的是在诓他,像戴尔芬一样知道美人鱼的危险性所以骗了他,有多远走多远了?
傅良雪居然会跟他撒谎了,而且当初自己还没看出来。
纪鸣辰越想越气,用尾巴狠狠的拍了一下水面,溅起了大大的水花。
然后纪鸣辰一回头,就和傅良雪大眼瞪小眼了。
纪鸣辰瞪大了眼睛看着傅良雪。
他这莫不是不是回家,而是去逃荒了?
傅良雪此刻依旧是那身衣服,不过此刻没有一点华丽的样子了,脏兮兮的,松垮垮的,头发乱糟糟的,手里一手拿着烧鸡啃得一嘴油,一手拿着木棍,说是乞丐都有人信。
傅良雪也愣了,他怎么走了三天又走回来了?
奇奇怪怪。
莫不是又遇到喜欢捉弄人的妖精了?
唉!这些妖精怎么就可着他一个人捉弄啊!
以前还好,这可是在自己的未婚妻面前,太不成体统了。
他本来是想在骑士的簇拥下穿着自己最好看的衣服风风光光的来接他的,现在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想哭……
两人对视了足足有五秒,纪鸣辰最先打破了尴尬的沉默。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行了,傅良雪你这个糗样,难道是去逃荒的吗?哈哈哈,笑死我了,你居然也有这么邋遢的一天,哈哈哈哈哈……我不行了……你是去要饭了吗?”
纪鸣辰趴在沙滩上一手捂着肚子,一手锤着地。
没办法,千年万年,纪鸣辰都没见傅良雪邋遢过。
傅良雪:……更尴尬了。
但是他不能破坏自己在未婚妻面前的形象啊!
虽然所剩不多了但是他还是想拯救拯救。
实话实说吧,被妖精捉弄了,三天都没回得了家,而且还走回来了。
更糗了。
怎么办?
他看了看手中的烧鸡,灵机一动。
“我这是去给你搞礼物弄的。”傅良雪破罐子破摔一伸手亮出了手里的烧鸡道:“这是世间难得的美味,森林里土生土长的烧鸡,大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