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修真界最大纨绔(10)
安烨茗敲了敲桌子,“你是说那小孩与萧墨逸并无关系?”
血五:“也不绝对,属下们查到两年前虹衣影女曾到过门九大陆的武清城,当时萧墨逸在武清城追剿玄蛊门余孽,还杀了玄蛊门逃脱的阮瘴。
所以萧墨逸与虹衣影女也不是全无交集的可能。”
虽然这可能性极低,但他们在尊上手下办事,从来都不马虎,任何含糊的事都要最终确定了才行。
果然尊上吩咐:“继续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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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澜跟着祝简书出去,溜了一大圈回来,手里甚至还抱着一个毛绒绒的长耳朵兔子。
是祝简书给他捉的,一只灰毛兔子,被他抱着,高兴的不得了。
祝简书就见小孩的笑脸就没下来过,小孩子的快乐就奇奇怪怪的简单,反正祝简书自己是没觉得那只灰毛兔子有什么好看的。
“下次给你带只雪珠犬,要不要?”雪珠犬不开灵智,修士们养它的少,也就是偶有一些女修喜欢它的好看可爱,雪珠犬性子温顺,拿来给小孩玩也合适。
抱着灰毛兔子的陈澜马上抬起脸,声音清脆地道:“要!”
祝简书顺手摸了把陈澜仰着的小脑袋,“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就要,问你什么都要。”
不要白不要的嘛,小孩的日子很无聊的。
祝简书和陈澜一大一小往回走,陈澜的小短腿就算捣腾的快,也走的慢,祝简书也跟着放慢脚步。
进了云落居之后,祝简书就喝了杯茶,又起身。
陈澜知道他又要走了,忙放下手中的灰毛兔子,上去抱住人的腿。
祝简书看着仰着小脸的小孩,眼里露出丝笑意,却是不容拒绝地拿下小孩的手,“我要去忙事了,下次再来陪你玩。”
“殿殿,来。”
祝简书摸摸小孩的头,“嗯,过几日来,给你带雪珠犬。”
祝简书走的时候,都能觉到背上小孩眼巴巴的视线,不过他走的脚步却一点都没有放慢。
出了云落居之后,跟着祝简书的属下印可,往云落居的方向看了一眼,“小公子非常亲近殿下。”
祝简书没有否认印可的话,他道:“让下面的人去找条雪珠犬来,驯养好了,要温驯的。”
陈澜在祝简书离开之后,便收回了目光,在给灰毛兔子喂吃的玩,试试都哪种小灰最喜欢。
对祝简书他虽然挺不舍,不过其实也没有不舍到眼巴巴的地步,现在他的心神就都被灰毛兔子给引去了。
这只兔子的眼睛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跟黑葡萄似的,还挺好看。
红珍说要给小灰弄个窝,陈澜又迈着小短腿看小灰的家。
接下来的几日,陈澜都早起来就看小灰,睡前也看小灰,白天就给它喂东西,对新抱回来的长耳朵灰兔他很新鲜,也很喜欢,时间都过的快多了,至于祝简书,好几日陈澜都没想他。
短短的半个月,灰毛兔子就都被他喂胖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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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简书看着面前的雪珠犬,想着是不是太大了些,都跟那小孩差不多高了。
印可说:“这只雪珠犬最温顺,也通人性,小孩绊倒能上去垫着,孩子遇到危险,像玩火玩水,它都能把小孩叼回来,还会游泳,下面的人把它给夸的天花乱坠。”
祝简书心想,也用不到一条犬来帮小孩规避危险,若不然要那些婢女有何用?
不过终究是不再嫌弃这条雪珠犬庞大的身躯了,也不再打算换货。
印可见祝简书带上雪珠犬往外走,当然知道祝简书这是要去至宁峰去了。
他跟着祝简书道:“殿下,还要继续过去吗?都一年多了,尊上都没有去过,也再没有过问小公子的事,甚至到现在小公子连个名字都没有。我们是不是不用再往至宁峰那边跑的了?”
祝简书方才微快的脚步顿了下,眉眼也沉了沉,“这话说的太早。”
也只是一两年的时间而已。
“而且,又不费什么,不论如何总归是有用的。”
印可一想也是,就是殿下去那里走走而已,偶而弄点小玩意儿,也不费什么。
小公子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孩,殿下事务劳累也算是休息了,他总觉得大殿下每次去过那里之后,都心情会微不可见变好。
也不知殿下自己有没有发现。
印可想着,就算他们之前想差了,小公子确实是尊上随手所带回来,那也不算亏,依那位小公子对殿下的亲近,等长大之后,也会成为殿下的一份助力。
祝简书这次进入云落居,却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冲出来的小孩,祝简书心头诧异。
停下脚步,细细感受了下,才寻着一个方向而已,然后才看到蹲成一小团的小孩。
小孩手里拿着青菜叶子在逗一只灰毛长耳兔,还挺专注,就算他们已经站在了不远处,也没有发觉。
祝简书出声:“团团。”
团团就是祝简书随意给小孩起的小名了,不过当初的小圆团现在长高长瘦了。
陈澜听到祝简书的声音,回头,祝简书满意看到小孩一脸惊喜,抛弃了他的灰毛兔子,从地上站起来。
“殿殿!”
小孩又走的跟跑一样,祝简书伸手,但不想这次小孩偏了方向,祝简书伸去的手落了空。
陈澜看向跟在祝简书侧后方的雪珠犬,眼睛亮晶晶,掩饰不住的欢喜,看会雪珠犬,又看祝简书,“殿殿!”
小奶音响亮,满是雀跃。
祝简书落空了的手尴尬,他若无其事收回去,无奈笑着道:“是是是,给你的。”
第9章
雪珠犬全身雪白,又高又胖,非常威风,看棕色的眼睛却又温驯的样子。
它身上的毛又多又长,看起来便摸着舒服,还有它身后的那条大尾巴,摇啊摇,让人想抓一抓。
陈澜站的离它有两步远,看啊看,一副想靠近又踌躇的样子,最后还是爪爪先去揪住了祝简书的袍子。
祝简书低头看小家伙这样,笑斥道:“出息。”
哼,这是大型犬,他现在是小宝宝,这只狗一张嘴能把他的手全塞进去。
祝简书对雪珠犬道:“过来。”
雪珠犬能听懂简单的命令,摇着尾巴往前走了两步,祝简书伸手拿着陈澜的一只小手,带着他在雪珠犬的大脑袋上顺了一下。
“看,没事。”
陈澜弯起眼,哇,它的毛果真好舒服,顺滑无比,又软又暖,陈澜摸了一下又一下,压根就不用祝简书再抓着手,他自己就一点都舍不得放开。
于是祝简书就看着小孩从胆怯不敢上前,到抓着狗脑袋撸了一遍又一遍,撸完了狗脑袋,又摸狗尾巴。
小脸笑开了花,越来越沉醉,见那狗狗老实不动,任他摸来摸去,小孩担子越来越大,现在差不多要把他自己的小身板趴在那只大狗背上了。
小脸蛋在狗毛上蹭来蹭去,差点就要把他自己的小脑袋埋在狗毛里面。
小家伙也不抱他大腿撒娇出去玩了,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没再分给他。
祝简书就等着看小家伙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这里还站着他。
不过等来等去,最后还是祝简书把人从狗背上给提起来,“看你弄的一身狗毛。”
呀,是沾上了几根白毛毛,没事的啦。
陈澜任祝简书给他拍拍小衣服,他又绕到狗狗面前,弯着小身板,伸出小手手去摸狗爪子。
这只大狗是真的非常通人性,还抬起爪爪,放到陈澜的小手里。
陈澜以前哪曾奢望过养宠物,更别说现在在这里闷了一年多,狗爪爪搭在他的手心里,狗狗棕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陈澜的心都要化了。
再一次被忽略了的祝简书一时不适应,除了尊上那里,他在哪都没有人敢这样忽视他。
而且小孩向来跟他亲近的不得了,结果现在呢,从他出现到现在,小孩就光高兴喜欢那只狗去了。
祝简书就看到小孩笑的连眼睛都要不见了,甚至都能看到小孩刚冒出来的最里面的大牙牙根。
“这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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