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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修真界都把我当团宠[穿书](60)

作者:醉又何妨 时间:2020-04-17 10:14 标签:甜文 强强 穿书 仙侠修真

  他道:“叶大哥,怎么剩下一块啊?”
  叶怀遥是觉得当着两个人的面吃独食——尤其是其中一个还是孩子,要是再把东西吃个干干净净,实在是不大好。
  所以为了最后的良知,他留下了那聊胜于无的一块荷叶酥,显然刚才容妄已经看见他伸手想拿又没拿的动作了。
  叶怀遥干咳一声道:“哥哥给你留的。”
  容妄眼角弯了弯:“我已经吃很多了。你出去忙碌很辛苦,多吃点是应该的。”
  这孩子真会说话,他筷子都递到嘴边了,叶怀遥再伸手接也不方便,犹豫了一下,便张开嘴接受了对方的投喂。
  这个被小美人喂点心的动作,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跟爱妃当众调情的昏君。
  叶怀遥在心里为自己的想法“啧”了一声,觉得可能被邶苍魔君染上了一点疯气。
  容妄觉得很高兴,刚才叶怀遥被他喂了一下,说明自己把一整盘点心都留给他独享是对的。
  他盘算着回去在纸上记下来,“这次的荷叶酥没有剩,上回的梅花饼剩下两块,应该更喜欢清甜的口味。爱喝乳酪,下次还做。被人喂会有点不好意思,很可爱,但筷子递到嘴边就不会拒绝,下次再试试。”
  对了,还要写,“当小孩真好,比当魔君招人喜欢。”
  虽然容妄也清楚,他这张小孩皮早已经引起对方的疑心,本打算两边在离恨天见面的时候就坦诚身份的,但现在他可又舍不得了。
  怀揣着投喂成功的小小喜悦,他站起身,将叶怀遥用剩下的空碗端起来,准备重新收到食盒里。
  这时,叶怀遥冷不防将手伸过去,搭在了他的脉门上。
  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脉门是顶要紧的身体部位,容妄丝毫没有躲闪,只是有点奇怪地问道:“叶大哥?”
  叶怀遥感受着手指下面的心跳,有些急促,显然对面之人的心情并不像他自己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平稳淡定。
  他为什么心跳的这么快,是在慌乱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有宝宝问我,说每章的标题跟内容有没有关系,是有的。
  比如这一章,出自《清平乐》:“大都一点宫黄。人间直恁芳芬。怕是九天风露,染教世界都香。”
  两人本章相处和谐,汪崽觉得遥遥如同天神下凡,他一笑整个世界春暖花开,心情愉快,所以命名“九天风露”。
  不过每章都是想起来那句诗就随性起的,所以就不一一解释了。
  ————
  魔君表示喂心上人吃东西的感觉很好,下次还要装可爱,还要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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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暗翎找踹了吗?(√)


第42章 风前侧帽
  此时两人一站一坐, 容妄微微垂眸, 看着叶怀遥, 觉得他的指尖有一些热。
  叶怀遥也没有松开他的手腕,反倒笑了笑, 又伸手把容妄的衣袖也卷了上去。
  他道:“我看看你身上的那些红印怎么样了,褪下去没有。”
  这事他不说容妄都快要忘了。叶怀遥这次之所以带他一起上路, 理由正是容妄身上的血脉受到魔气影响,起了一身红疹,所以来离恨天附近寻找治疗之法。
  容妄的半条胳膊从袖子里面露了出来, 叶怀遥仔细看了看, 只见那斑斑点点的红印似乎淡了一点, 但依旧没有褪下去,颇有几分骇人。
  他倒是没嫌弃, 还用手指在容妄的胳膊上摸了摸,觉得发红处的皮肤隐隐有些烫。
  叶怀遥道:“我在离恨天外面摘了几株草药,不知道是不是有用,反正服下去肯定是没坏处的。先让人去给你熬一熬罢。”
  他说着松开了容妄的手, 扬声叫人。
  两人肌肤相触,叶怀遥的体温要稍微高一点,以致于他将容妄的胳膊松开的时候,容妄竟然感觉到一些微微的寒意。
  他们的每一次接触,都让他紧张又不舍。
  容妄本能地有一个反握的动作,却没能抓住任何,指尖从对方的腕上轻轻滑过, 没有引起叶怀遥的注意。
  比起心心念念只惦记着一个人的容妄,他心里的事情可实在是太多了。
  十八年前后的两件疑案令人难解,邶苍魔君的态度十分闹心,就连眼前这个看上去乖巧瘦弱的少年,身上也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
  他实在是太机灵,太乖巧,也太懂事,身上这种体贴从容的气质也绝对不该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少年所有。这一点阿南自己不可能意识不到,但他似乎根本就无意掩饰。
  还有他身上那亡国的血脉,到底是真是假?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自己身边,绝非巧合。
  但世上的人,谁都有秘密,只要对方不是对玄天楼不利,就凭着这些日子里面共患难的交情,叶怀遥也愿意他能够达成自己的心愿。
  想到这里,他站起身来,在容妄的肩膀上一按,说道:“别管那食盒了。这厅里面太旷,冷森森的教人不舒服。走罢,去你的房间里面坐坐。”
  他袍袖蹁跹,打头负手绕过回廊,向着后面走去,一路上遇到的众人纷纷躬身,行礼退避。
  容妄则穿了件窄袖的黑衣,脚下踏了双长靴,跟在叶怀遥的身后。少年的身体单薄修长,看着竟也不比他矮太多了。
  容妄住的地方不错,分舵的人不知道他是个什么身份,但既然是明圣亲自交代要他们照顾的人,自然极为上心。
  周驰派人将容妄安置在了自己隔壁的小院里,不但糕点茶水一应俱全,还按着明圣的喜好,给他准备了一摞话本子,几套新衣裳。
  叶怀遥进了门,目光就不动声色地在房中一扫,见茶水喝了一半,半翻开的话本子扣在桌上,显然对方离开之前正在饮茶读书。
  他便笑着说:“你倒是比我舒服多了。”
  他随手将那本书拿起来,只见上面并非什么有趣的风月逸事,而是前朝初年大侠魏旌的传记。
  叶怀遥顿时觉得无趣,看了一眼就随手将书抛下,倒是想起来之前容妄被尘溯门那些小孩追打的事。
  他试探着说道:“阿南,你要是想学点本事,我可以帮你找一位师父。生逢乱世,尤其你又是个男孩子,也该有点自保之力。”
  容妄道:“我不能跟着您学吗?”
  “我?”叶怀遥似乎没想到他会提出这种要求,怔了怔才笑说,“我练的功法比较特殊,旁人学不来,是怕耽误你们,所以从不收徒。”
  “哦,是这样啊。”容妄并没有追问,“那我就先不学了。”
  叶怀遥目光一闪,问道:“为什么?”
  容妄平静地说:“刚才听周舵主说转述了那个同伙的话,我想您接下来肯定要去他说的那家青楼调查,若我留在这里练功,就不能陪您一起了。”
  这少年声如流水,气质沉静,偏生面对叶怀遥时眼中的敬慕和依恋不似作伪。
  叶怀遥笑道:“好孩子,有志气,不想练功想逛窑子,你要是跟了我师尊,只怕要在祠堂里面把膝盖都给跪烂了。不会功夫,可当不成魏旌那样的大侠啊。”
  容妄道:“我不想变成那样。”
  这魏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一代大侠,出身草根,却练就了一身盖世奇功,为人急公好义,爱打抱不平,一生当中奇遇无数。
  就连街口屠户家的小儿子,都喜欢拿着木棍与家里的大鹅搏斗一番,模仿他斩妖除魔。可以说是无数中二少年的第二偶像。
  当然,多年在偶像排行榜上蝉联第一的,还要数云栖君了——他比魏旌好看。
  叶怀遥以为容妄看他的传记,最起码应当是对魏旌有些憧憬的,现在听他的口吻居然还很嫌弃似的,奇道:“为什么?”
  “忠肝义胆,心怀天下,最终带着他的心上人一起殉道而亡。”
  容妄眼角弯弯,脸上的笑意却怎么看怎么凉薄:“这种人的心中只有天下公义,‘情’字能占的分量太少,若是他一生专心追求大道,尚可称一句佩服,但若说他真能喜欢上什么人,却是不配了。”
  因为哪怕是对再心爱的人,他都注定了不可能一心一意,无论是谁,都要排在他所谓的“正义”之后,迫不得已的时候成为牺牲品。
  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慷慨热血的大侠,也是个残忍无情之人啊。
  “要换了我,就并无那般胸怀了,心中只盛得下一个人一件事。”
  容妄笑了笑:“我的心上人,就是将这世上万物加起来,都没半点比得过他,哪怕是杀尽天下人也想要他活下去,怎舍得带他一起死呢。”
  他这番言论,只把目前本质上还是风华绝代单身狗的明圣听的一愣一愣,问道:“你有心上人?”
  这么小的孩子——他果然没猜错,不是生来奇葩太早慧,就是被人给穿越了。
  容妄“嗯”了一声,不动声色地道:“有,还跟他说过这话,但是他不喜欢我,听不进去。”
  叶怀遥感觉这话好像在三观上哪里有点问题,但又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想了想还是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慢慢磨,不用急。”
  容妄含笑道:“是这样。我都习惯了,没关系。”
  两人一番掰扯,不知道怎么就把话题说到这里来了,叶怀遥还忙着,也就将动员早恋少年习武当大侠的事忘到了脑后,看药被端了过来,便匆匆又去了前厅安排其他事宜。
  叶怀遥带回来的那碗草药简直能苦的人撞墙,端碗的小厮屏住呼吸将药碗端进房里,当看着容妄面不改色一饮而尽的时候,简直怀疑对方根本就没有味觉。
  他端着碗下去,容妄低头,凝视自己修长的十指,袖口指尖,尤沾着那股清苦的药香。
  他轻轻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手腕,回忆那里被叶怀遥握住时的错觉,眼睫垂下,目中漾起柔情,唇边却是一缕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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